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推动全链条、全要素协调配合,形成制度合力”。国家安全问责制度是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建立的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的问责监督和履职制度。这是加强党对国家安全活动的绝对领导、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根据《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国家安全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国家安全工作,党委(党组)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实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对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保障国家安全法律和实施政策、决策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要求有四点: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国家安全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确立为国家安全作战指导思想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中国对世界的重要思想理论贡献。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是“整体”,强调系统性明确开展国家安全行动的思路和方法,强调综合安全观。高度安全是指在新形势下维护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不是泛化安全,也不是追求绝对安全。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定不移贯彻国家安全总体观,强化综合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各领域各要素、各层次的协调配合,提高国家安全活动的系统性、整体性、合力性,围绕一个地方、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安全,为整体国家安全创造条件,为国家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我们通过及时解决每个安全问题来确保稳定内。二是集中统一,强化高效集权的国家安全领导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加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必须坚决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体制,加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全面决策、指导和协调,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制度落实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规划、组织、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制定一步一步、每一步落实的工作模式。三是提高各级关键管理人员的整体开发和安全能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和互补。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发展和保障能力。要在发展中强化安全,谋求安全发展,把国家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家安全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全过程,努力实现共同规划、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第四,强化国家安全责任。明确党委(党组)统筹发展和安全责任要求,确保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责任协调一致,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和落实情况,建立权责全面一致、奖惩明确、环环相扣的国家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闭环执行机制,提高工作机制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护国家安全。确保残疾人决策和部署的实施;强化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要强化监督。加强对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价和监督检查,把国家安全工作成效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编辑:王菊盆)